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在公路和桥梁两端设置限高、限宽设施的,由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