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安、公路路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占用公路的集市贸易、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