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第三章 公路路域环境保护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安、公路路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占用公路的集市贸易、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