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本条例适用于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水源保护、水量调配、监督保障等活动。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