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长江桥梁隧道条例/第五章 安全管理第二十九条已废止长江桥梁隧道建设单位和养护责任单位应当配备与长江桥梁隧道消防、救援、防空和应对气象灾害要求相适应的设施和物资,并确保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和使用状态,防范并做好灾害天气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隧道养护责任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检查通风排烟设施和消防设施,保持设施完好。隧道内应急通道应当设有明显标志,便于开启使用。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