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长江桥梁隧道条例/第三章 养护管理第十五条已废止长江桥梁隧道养护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承担日常养护工作。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具备与养护维修规模、技术等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养护维修队伍,配备专用养护维修车辆和机械设备。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