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长江桥梁隧道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三条已废止长江桥梁隧道建设工程交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写长江桥梁隧道养护规范,报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