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条例第二十八条已修改根据保税区与天津港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经国家批准,可以设立保税码头,接受港口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