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城区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公共自行车系统运营管理应当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自行车系统运营管理企业的监督、管理。养护和维修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