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建筑节能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查处。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