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五章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第三十八条已修改居住建筑采用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采暖、制冷、供应热水的,其用电价格不得高于居民用电电价。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