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十一条已修改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议案或者报告的具体程序,依照《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