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港口条例/第二章 港口规划与建设第十一条已修改港口项目建设应当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