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第四章 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对受威胁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密切监视疫病和疫情动态,可以采取限制、隔离等措施,防止动物疫病的传入和扩散。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