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修改

市、蠡湖景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蠡湖景区水域的保护,提升蠡湖景区水域水质,改善蠡湖景区水域生态环境。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