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已废止

地方性法规经批准后,应当及时将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决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地方性法规文本、提案人关于法规草案的说明、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以及关于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等在《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莱芜人大网上刊载。

地方性法规经批准后,应当及时将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决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地方性法规文本在《莱芜日报》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地方法规 · 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