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抗旱防汛条例/第二章 灾害预防第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抗旱防汛指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抗旱防汛监测预警体系。气象、水文、国土资源、农牧、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等部门应当向本级抗旱防汛指挥机构报送气象、水情、墒情、供用水、灾害等抗旱防汛信息和资料。各成员单位之间应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