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第二章 空间战略规划第十四条有效涉及空间的规划应当自审查通过或者依法上报审批通过之日起三十日内,由组织编制部门报送多规合一协调管理机构,纳入综合平台。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