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已修改

本条例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03年10月22日公布、2004年6月29日修订公布的《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