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三十条已修改七里海、八仙山、蓟县中上元古界、盘山、北大港、官港、大黄堡、团泊、宝坻青龙湾等自然保护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保护其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保护其特有的动植物物种资源。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与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