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经营服务第五十一条已废止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组织的旅游娱乐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禁止宣扬封建迷信,禁止从事淫秽、赌博等违法活动,不得在活动中欺骗、诱导、强迫旅游者消费。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4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