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经营服务第四十八条已废止经批准收费的旅游景区景点,应当遵守价格管理规定。门票和景区内的收费项目、价格应当公开,不得向旅游者强行出售联票、套票。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4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