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已废止

经批准收费的旅游景区景点,应当遵守价格管理规定。门票和景区内的收费项目、价格应当公开,不得向旅游者强行出售联票、套票。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