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开发区的企业事业单位第十六条已废止开发区可以兴办外商投资企业,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各种类型的企业事业单位。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