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修改

企业和企业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制定的企业章程,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依法纳税,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职工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鼓励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支持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