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第五章 房地产中介服务与交易监理第三十三条已废止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经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审查合格的,到有关部门申领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