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修改

进口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含散件、组装件),应当取得国家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并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准后,到海关办理通关手续。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