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第二章 成立、变更和注销第九条有效行业协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成立,或者按照产品类型、经营方式、经营环节及服务类型成立,但名称不得相同。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