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当事人对登记管理机关作出的不准予筹备、不准予登记,或者对撤销登记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