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十二条有效科协应当推进所属科学技术团体与企业的科学技术协作,促进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采用国际标准,提高管理水平,增加产品的科学技术含量,推动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