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中小企业应当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诚实守信,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资源综合利用、社会保障、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小企业应当依法保障职工享有的各项合法权益,按照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资,并为职工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