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制定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计划,确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及削减目标、措施。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