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第五十四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地方性法规的解释,应当在公布后三十日内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