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六章 经费保障第六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义务教育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农村地区学校、城市薄弱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投入力度。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