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五章 教育教学第四十八条有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应当坚持面向全体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符合素质教育基本要求,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