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四章 教师第四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招聘录用、工资福利、职务评审、岗位聘用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学校教师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偏远农村地区学校任教。依法取得教师资格的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志愿者方式到农村地区学校任教的,其任教时间计入工龄。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