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饮用水供水条例/第六章 安全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村牧区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