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二章 海洋功能区划与海域使用规划第八条已修改编制和修改的海洋功能区划,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公布,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部分除外。单位或者个人要求查阅海洋功能区划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