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七章 联系代表工作第五十二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情况或者重大活动,应通过代表小组向代表通报,接受代表监督。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