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矿产资源监督检查条例第十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结果信息共享机制。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辖区内探矿权、采矿权登记信息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告知探矿权、采矿权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