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督导条例第十条有效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督导,促进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加强对农村教育工作的督导,促进农村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