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肥料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肥料使用者应当遵循科学、安全、高效原则,按照施肥技术规范和肥料产品使用说明,确定施肥品种、数量、时期和方法,合理使用肥料,防止土地污染和地力衰退,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施入农田。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2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