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消防条例/第六章 灭火救援第七十一条已修改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车(艇)按照特种车船的要求安装警示灯,设置专用标志。在参加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时,交通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艇)迅速通行。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