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四条有效本条例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2000年9月27日无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制定,2000年10月17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的《无锡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6月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