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公共交通经营企业因承担免费和优惠乘车、开通冷僻线路、执行抢险救灾等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合理补贴、补偿。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