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废止

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林木良种有优良性状退化等情况的,经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确认后,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暂停或者终止使用决定并予以公告。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