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中医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已废止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9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