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排水及相关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活动,但农业生产排水和水利排灌除外。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