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二章 促进措施第七条已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应当建立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与无偿服务相结合,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使科技成果尽快用于生产。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