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章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七条已废止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一般在会议举行一个月以前,将开会日期、建议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知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临时召集的会议,可以临时通知。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