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六章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召集第三十二条已废止常务委员会应当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一个月以前,将开会日期和建议大会讨论的主要事项通知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临时召集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可以临时通知。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