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四章 常务委员会秘书长第二十三条已废止秘书长在主任和主任会议领导下,负责处理常务委员会机关的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其主要工作任务如下:(一)组织安排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二)批办重要的文、电和来信来访;(三)负责各方面的联系、接待安排和外事工作;(四)处理常务委员会机关的其他日常工作,以及常务委员会主任和主任会议交办的事项。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